4月21日,记者从平罗县了解到,日前,农业农村部办公厅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等11个国家部门联合发文《关于同意浙江省海盐县等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的批复》,我区平罗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获得批复同意。 近年来,平罗县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试点建设,成立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,统筹推进30项改革试验任务;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,在“中心+站点”服务机构基础上,推广“互联网+”的服务模式,开展信息发布、价值评估、交易鉴证等服务。同时,该县探索开展13项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,建立农村产权自愿有偿退出转让、抵押登记、流转、入市等交易机制,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额累计达64.17亿元。 “截至目前,全县确权耕地95.31万亩,人均耕地4.2亩,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56.6万亩,农村集体建设用地13.9万亩。”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负责人顾思伟介绍,建设用地可腾退利用空间大,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有潜力,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,承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试点有显著优势。 平罗县有关负责人表示,该县将以推动农村资源资产化、实现农村资源市场化为切入点,打造运作规范、运转高效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模式,逐步构建归属清晰、权能完整、流转顺畅、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。(宁夏日报记者何耐江文/图) 来源:宁夏日报客户端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13801256026.com/pgjg/pgjg/8354.html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