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5/4/9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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矛盾纠纷就如塞坝淤泥,通塞清淤就能防止堤坝垮塌,就如在诉源治理中,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,充分发挥诉前调解“清淤”作用,让矛盾纠纷“渠道”通起来,才能化解怨气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今年以来,平罗县法院姚伏人民法庭将矛盾纠纷不仅坚持摸清诉源,更坚持化解在诉前,两个多月收案31件,结案22件,其中调解13件,7件案件当庭履行(4件履行完毕,3件部分履行)。案件撤诉4件,判决5件,调撤率达77.2%。另有4件案件在诉前已全部办结,案件未进入诉讼阶段欠款人便已履行还款义务。

姚伏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诉源治理网格员优势,对来诉案件坚持“一看一听”,即看诉状内容,听当事人及网格员陈述。通过“一看一听”,案件矛盾焦点已经明了,法官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也就有了。经总结归纳,法庭收案类型主要集中在买卖合同与民间借贷方面,且都是欠款时间较长的纠纷。法官通过与当事人双方沟通,了解到欠款的主要原因就是无法一次性支付,或者购买的东西有质量问题等。针对不同当事人,法官根据当事人特点采用不同方式耐心释法析理,做到让当事人清楚自己提出的诉求和理由是否合乎法理、情理,自己的主张是否有证据支持,以及对方是否认可自己的意见等等。当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法律上的认识后,再通过情理来解开双方当事人之间多年来因为债务而形成的心结,最后能够理清债务、恢复情谊,让群众的诉求获得“双赢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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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宋某春诉宋某喜的民间借贷案件中,原告和被告双方是亲戚关系,八年前被告宋某喜向原告宋某春借款3万元,并出具了欠条,但是在还款过程中出现被告断断续续履行义务,甚至不还的现象,导致双方债务数字混乱,后原告依据欠条金额起诉至法院。法官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委后,便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,帮助双方回忆还款情况,在二人你一言我一语中,法官引导原、被告从难以算清到一笔一笔理清账目,最终双方一致认可还了2万元,下剩1万元未偿还。渐渐的被告没了最初的剑拔弩张,原告没了之前的盛气凌人,并且被告当庭偿还元,剩余元约定年底还清,原告也欣然同意。

一场在法官看来再小不过的案子,但对当事人来说有可能因为小纠纷积攒成大矛盾,事情能圆满地解决,让双方消除的不仅是债务,更是怨气。耐心调解,及时履行,不仅挽回的是经济损失,更挽回的是和谐、是亲情和友情。

供稿:金婧、禹红智

原标题:《平罗县法院优化诉源治理模式以主动“清淤”代替被动坐堂办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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